对很多自闭症家庭来说,孩子的康复治疗费用是一项不小的支出。
一直以来,家长们热切期待着自闭症康复治疗能被纳入医保。
现在,这个梦想正逐步成真。
一
江西省将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畴
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江西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医疗保障管理办法》(赣医保字〔2023〕29号)开始施行,里面明确:经认定为儿童孤独症的参保人员,自申请认定通过后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
早在2023年9月,江西省为了切实减轻孤独症儿童的家庭负担,江西省残联会同省医保局等11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赣残联字〔2023〕41号),提出“强化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优先将孤独症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11月,江西省医保局出台《关于印发<江西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目录>和<江西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认定标准>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40号),将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畴。病种编码为M02207,类别为Ⅱ类,至18周岁终结。根据通知,孤独症儿童可凭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认定。
同时,孤独症儿童在门诊的费用经医保部门报销后,还可根据《江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赣残联字〔2019〕75号)享受每年不低于1.5万元的康复训练救助。
二
哈尔滨将儿童孤独症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
2023年12月12日,哈尔滨人民政府发文,为不断改善哈市孤独症儿童生活状况,有效减轻孤独症儿童家庭负担,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相关政策的通知》(哈医保发〔2023〕47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将“儿童孤独症”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
经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或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具有康复适应指征的儿童孤独症患者,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及我市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范围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康复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康复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在三级、二级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康复治疗医保报销比例为80%,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康复治疗报销比例为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
0-6周岁儿童孤独症患者,门诊康复治疗周期原则上为一年,7-10周岁儿童孤独症患者,门诊康复治疗周期原则上为半年,根据病情需要仍需继续进行康复治疗的,凭原认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再次启动康复治疗。
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至11月21日,哈尔滨市已有90名患儿申请认定儿童孤独症特殊疾病门诊。
三
这些省市也曾将孤独症康复项目纳入医保
2021年8月15日,由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外发布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的通知正式生效。
根据通知,广东立足患者综合考量,将更多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明确将康复项目拓展至28个,其中不少与脑瘫、自闭症儿童等患者治疗、康复相关。
被纳入医保的28项康复项目明细
2023年年初,福建省民政厅等十三部门出台专门文件,发布专门针对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的针对性措施——《福建省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民规〔2023〕2号)。
里面提及的措施之一就是强化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制定完善孤独症诊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逐步提高孤独症儿童门诊待遇水平。(省医保局、 省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你还知道有哪些省市已经将孤独症康复治疗纳入医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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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民政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等